登錄您的電子信箱
即可收到最新金融資訊


說明
 
   中國商銀信託部經財政部核准經營保管業務,業務服務內容針對不同需求的企業提供不同的保管業務,包括: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券投資信託公司 所募集發行之信託基金、有價證券、營業保證金之保管業務。其依據為證券 交易法、證券投資事業管理規則、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規則等有關法令 。由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理公司與保管銀行簽訂契約,委託保管銀行參照主 管機關之規定,盡善良管理人之責,保管基金資產,並依委託保管者之指示 ,為其辦理交割等服務事宜。
 
  • 基金保管
  •  
  • 有價證券保管
  •  
  • 證券商業務保證金及全權委託代操保証金
  •  
  • 全權委託投資代操業務保管
  •  
  • 投資型保單保管
  •  
  • 外資保管
  •  
  • 存託憑證(ADR/GDR)之國內保管業務
  • 拉下選單 收起選單